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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申请指南

发表时间:2019-05-13 10:10

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

申请指南

一、基本情况

(一)基金规模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主要采取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引导基金由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多只母基金,形成一定规模的母基金群,母基金再通过出资发起设立或增资若干只子基金,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助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二)投资方式。引导基金重点支持设立创投类、产业类母基金,也可适当设立基础设施类母基金,其中创投类和产业类母基金规模占母基金总规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

(三)投资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重点投资以下领域:

1.优先投向各类创新型企业和重点人才创新创业等项目,突出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2.支持高端铝、高端化工、家纺纺织、粮食加工、畜牧水产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服务业五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

3.支持化纤绳网、高端厨具、不锈钢制品、新兴建材、牛羊肉深加工、石油钻采设备等具有滨州特色产业发展;

4.鼓励企业“走出去、引进来”,重点支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产融结合、跨国并购项目。

二、申请原则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企业或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可以作为申请者,申请设立母基金,也可申请对现有投资基金进行增资。多家申请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母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投资机构作为申请者。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机构本身可申请作为母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也可新设、委托或推荐母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设立母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大陆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2.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3.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新设立的基金管理机构须承诺在基金设立方案确认后6个月内完成登记工作;

4.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投资成功案例,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6.母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中认缴出资额根据基金类别确定,一般不低于基金规模的2%。基金规模较大的可降低认缴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二)新设立母基金除符合以上基金管理机构规定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在滨州市境内注册;

2.基础设施类母基金原则上单只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产业类母基金原则上单只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创投类母基金原则上单只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不强制限定基金规模,具体情况根据市场需求确定;

3.主要发起人、投资管理人已基本确定,并草签基金章程(协议或合同);

4.其他出资人已落实,并保证资金按约定及时足额到位。

(三)申请引导基金对现有投资基金进行增资的,除满足上述新设设立母基金设立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基金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备案;

2.基金投资方向符合《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3.基金全体出资人同意增资方案,且增资操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秀投资机构开展合作,优先与综合实力强、管理业绩优的机构合作,优先与能协调引进国家级资源的机构合作,优先与首期出资到位快的机构合作,优先与认缴出资比例高的机构合作,优先与储备项目多、投资额大的机构合作,优先与承诺跟投的机构合作。

四、申请方式

申请机构既可与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对接,也可与“十强”产业专班、山东黄河三角洲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接,提报母基金设立初步方案。

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5规定的内容。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引导基金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请按照A4纸张格式准备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对本申请指南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意向申请机构即可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申请引导基金事宜

山东黄河三角洲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景瑞   0543-3181686

附件:1.申请材料封面

2.申请机构登记表

3.申请报告

4.申请机构承诺函

5.出资人出资承诺函

山东黄河三角洲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43   




附件1


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

申 请 报 






申请机构:   XXX公司

(盖章)

申请日期:2019年X月X日





附件2

一、申请机构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总额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实缴出资总额

万元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二、母基金

名称(暂定名)


组织形式

□公司制

□有限合伙制

注册地址(拟)


营业/合伙期限(存续期)


投资领域


拟募集

资金规模

万元

主发起人或主出资人承诺出资

万元

母基金管理机构承诺出资

万元

申请引导基金金额

万元

引导基金出资比例

%

预计完成

募集时间

年   月   日

三、母基金管理机构

名称(暂定名)


组织形式

□公司制

□有限合伙制

注册地址(拟)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总额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实缴出资总额

万元









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申请机构登记表



附件3

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设立方案

一、基金概况

包括但不限于拟设立基金规模、管理团队情况、资金募集、项目储备情况及申请机构的优势。

二、基金情况

(一)基金名称

(二)基金规模

(三)基金组织形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五)基金托管银行意向情况

三、基金管理机构情况

(一)基金管理机构股权结构

(二)基金管理机构组织架构

(三)基金管理团队简历(需明确常驻滨州人员情况,附表1)

(四)基金管理团队历史投资业绩(附表2)

四、基金资金募集情况

(一)基金出资人情况

(二)基金募集计划及当前进度情况

(三)申请引导基金规模及出资比例

(四)其他出资人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

(五)出资人(含管理机构)之间的股权、债权或亲属等关联关系说明

(六)已确认出资的出资人如有特殊诉求(包括基金的投资方向、收益分配等方面),请予以说明。

五、基金投资

(一)基金投资领域

(二)基金投资计划(是否跟投)

(三)拟投项目情况

(四)项目储备情况(附表3)

六、费用

(一)基金承担费用

(二)基金管理机构承担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计提方法

七、基金收益分配与清算

(一)收益分配机制

(二)基金解散条件

(三)基金清算原则及程序

八、协议草案

(一)母基金合伙协议草案

(二)母基金资金托管协议草案



表1:

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简历表

驻滨人员()

基金核心团队人员()注:请在相应栏划√

姓  名


性 别


国 籍


职  务


任职时间


学  历


专 业


出生年月日


家庭住址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通讯地址


邮编


受教育及工作经历(要求时间连续)


业绩及所获荣誉


兼职情况说明

(包含兼职的职责和权限、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等)


个人签字:











注:请附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业绩及所获荣誉证明资料。



表2:

管理团队主要投资业绩

序号

姓名

投资时

任职单位及职务

投资项目名称

行业分类

投资时间

投资轮次

投资金额

占股比例

是否领投

退出时间

退出方式

收益

倍数及IRR

项目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表3:

储备项目列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行业

分类

注册

地址

主营业务及产品

拟投资金额

出资

比例

资金用途

核心优势及投资亮点

拟投资时间

可比公司

联系人

联系

方式


















































































附件4

申请机构承诺函

我公司郑重承诺,此次为申请与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合作所提交的全部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出现与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相关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发生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出资人出资承诺函

本人/企业兹承诺并确认如下事项:

1. 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且同意申请机构提报的申报材料内容;

2. 对于申请机构发起设立并申请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的基金,承诺认购该基金        万元人民币,并按照基金章程(协议或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付到位;

3. 承诺对该基金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拥有完整无瑕疵的产权;

4. 若违反该承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