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河三角洲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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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金融稳定基金申请指南

发表时间:2020-02-04 12:36

一、基金介绍

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金融稳定基金是滨州市财政为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的过桥资金。基金规模3000万元。贷款类别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不包括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单笔业务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原则上15天以内,最长不超过1个月。基金使用费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使用天数计算,对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对疫情金融稳定基金重点支持范围的企业基金使用费减半收取。该业务由市财政局委托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山东黄河三角洲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发集团)办理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合作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前可申请基金支持。对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对疫情金融稳定基金重点支持范围的企业,基金给予优先支持。

1、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健全,依法合规经营。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安全生产达标,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信用信息记录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违规行为。

4、流动资金贷款符合《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54号)等有关规定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和标准。

三、业务流程

1、企业申请。有基金需求的企业在贷款到期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创发集团提出申请。创发集团受理企业申请后与银行进行对接。

2、银行审核。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续贷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并向上级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3、合同签订。创发集团根据银行审核资料及企业担保增信措施研究确定基金使用事宜,报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并与企业签订基金使用协议。

4、基金使用。银行核实确认企业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后,创发集团将基金划入企业还款账户,并通知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5、银行放款。银行对企业账户状态进行涉诉和司法冻结查询,确保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后发放贷款。

6、资金收回。经企业委托或授权,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至企业后按协议将相应资金足额还款至创发集团。

四、联系方式

创发集团联系方式:

联系人:燕玉鑫   电话:0543-3181686

邮箱:sdhsjcy@126.com